8月25日下午,省鹽業集團公司組織召開環境科技集團股權激勵實施方案專家論證會,邀請省國資委業務處室、央企、法律、咨詢等相關領域專家參加評審。集團公司由總法律顧問戴斌帶隊,運營管理部、法規審計部、人力資源部相關人員參加。
環境科技集團實施股權激勵,是落實國企改革三年行動方案和推進國有科技型企業股權和分紅激勵的實際舉措,通過開展中長期激勵,推進體制創新,深化公司治理改革,不斷健全市場化經營機制,同時多元激勵、強效綁定,能夠吸引核心骨干人才,引領員工建功立業。
為確保項目依法合規順利實施,與會專家嚴格對照《國有科技型企業股權和分紅激勵暫行辦法》(財資〔2016〕4號)以及《安徽省國有科技型企業股權和分紅激勵實施細則》(財企〔2016〕1288號)要求,重點圍繞方案合規性、設計合理性、操作可行性等方面進行了討論,最終與會專家討論后形成總結意見,認為方案總體符合4號文要求,在做好新老方案銜接基礎上,進一步修改完善后報集團公司履行審批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