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發揮法制宣傳教育在推進國資監管和國企改革發展過程中的重要作用,保障全省國資委系統“十二五”規劃順利實施,根據省依法治省領導小組和國務院國資委的有關部署和要求,結合全省國資委系統工作實際,制定本規劃。
一、指導思想、主要目標和工作原則
(一)指導思想
高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旗幟,堅持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緊緊圍繞“十二五”時期全省國資監管和國企改革發展目標任務,突出國資監管和國企改革發展中心工作,堅持法制教育與法治實踐相結合,堅持法制教育與依法監管、依法治企相結合,大力開展法制宣傳教育,為國有企業科學發展營造良好的法治環境。
(二)主要目標
通過深入扎實地開展法制宣傳教育和法治實踐,提高全省國資委系統廣大干部職工的法律意識和法律素質,提高各級國資監管機構依法履行出資人職責的意識和水平,提高國有企業經營管理人員依法治企的能力;建立健全國有企業總法律顧問制度和法律風險防范機制,充分發揮企業法制工作在國有企業改革發展中的作用;推進企業合規文化建設,營造自覺學法用法守法的法治氛圍,促進國有企業依法決策、依法經營和依法維權,提高企業核心競爭力,實現國有資產保值增值。
(三)工作原則
——堅持圍繞中心,服務大局。緊緊圍繞安徽省經濟和社會發展“十二五”總體規劃及全省國資委系統“十二五”規劃目標,安排和落實法制宣傳教育各項任務,服務國資委系統廣大干部職工,服務國有企業改革發展,服務國有企業和諧穩定。
——堅持求實創新,與時俱進。把握法制宣傳工作規律,轉變工作觀念,拓展工作領域,完善工作機制,建立工作制度,豐富工作載體,創新工作方法,使法制宣傳教育體現出時代性、規律性和創造性。
——堅持分類指導,突出重點。根據不同地區、不同企業和不同對象的特點,確定法制宣傳教育的重要內容和方式方法,因地制宜,突出指導性,增強針對性,注重實效性。
——堅持學用結合,普治并舉。堅持把學法守法用法與完善國有資產監管體制和制度相結合,與深化企業改革和建立現代企業制度相結合,與推進科技創新和增強國有企業競爭力相結合,與創新企業黨建和深入實施“人才強企”戰略相結合,與積極履行社會責任和維護企業合法權益相結合,進一步推進國資監管和國企改革發展的各項重點工作納入法治化和規范化軌道,進一步提高各級國資監管機構依法行權履責和國有企業依法經營管理水平。
二、主要任務
(一)深入學習宣傳憲法。突出憲法關于堅持公有制為主體、多種所有制經濟共同發展的基本經濟制度規定的學習宣傳,深刻理解國有企業改革發展對于堅持和鞏固公有制主體地位、發揮國有經濟主導作用的重要意義,堅定搞好國有經濟和國有企業的信念和信心,依法做好國資監管和國企改革發展工作。
(二)深入學習宣傳保障和改善民生、社會管理、反腐倡廉等方面法律法規。學習宣傳收入分配、社會保障等方面法律法規,促進保障企業職工基本生活;學習宣傳國企改制、職工安置、促進就業、企業用工、勞動爭議處理等維護職工合法權益的法律法規,促進建立和諧勞動關系;學習宣傳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突發事件應急管理相關法律法規,促進提高企業社會管理水平;學習宣傳信訪、投訴、調解等相關法律法規,依法化解矛盾糾紛;學習宣傳公務員法、審計法和廉政準則、廉潔從業規定、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規定等相關法律法規,增強各級領導干部、公務員和國有企業經營管理人員反腐倡廉意識,提高廉潔自律自覺性。
(三)深入學習宣傳與國有資產監管密切相關的法律法規。結合健全完善國資監管體制和制度的要求,學習宣傳與增強監管有效性、深化國有企業改革密切相關的法律知識,重點學習宣傳企業國有資產法、企業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暫行條例等法律法規;學習宣傳公司法、證券法等法律法規;結合依法行權履責、加強法治機構建設的要求,學習宣傳《全面推進依法行政實施綱要》、《安徽省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設規劃綱要(2011-2015)》等有關文件及規定。
(四)深入學習宣傳與企業生產經營管理密切相關的法律法規。結合本企業生產經營實際,學習宣傳合同法、物權法以及財稅、金融、投資等方面法律法規;結合貫徹落實“三重一大”決策制度,學習宣傳企業風險管理相關法律法規;結合加強自主創新能力建設,學習宣傳知識產權保護方面的法律法規;結合維護國有企業形象、履行社會責任,學習宣傳節能減排、環境和生態保護、安全生產等方面法律法規;結合加強隊伍建設,學習宣傳與實施“人才強企”戰略有關的法律法規。
(五)深化“法律進機關”和“法律進企業”主題活動。深入開展“法律進機關”活動,不斷增強依法監管和服務企業的能力;深入開展“法律進企業”活動,提高企業核心競爭力和依法防范風險能力。針對機關、企業的不同需求和對象特點,利用法律宣傳月、宣傳周、宣傳日等節點,開展形式多樣的法制宣傳教育活動,提高法制宣傳教育的實效性。繼續深入開展“江淮普法行”活動。
三、對象及要求
(一)法制宣傳教育對象
全省國資委系統“六五”法制宣傳教育的對象是各級國資監管機構機關包括直屬單位的干部職工和國有企業干部職工,重點是各級國資監管機構領導干部、法制工作人員,國有企業中層以上經營管理人員特別是企業負責人和企業法律顧問。
(二)工作要求
對國資監管機構的要求。加強領導干部學法用法,把法制教育納入領導干部理論學習規劃,落實并完善黨委法制講座、黨委中心組學法、重大決策前法律咨詢審核、領導干部帶頭講法、法制培訓、法律知識考核等制度。加強對領導干部任職前法律知識考察、學法守法用法情況督促檢查和年度評估考核,并把考核結果作為領導干部綜合考核評價的重要內容。大力推進公務員學法守法用法,加強通用法律知識和與履行職責相關的專門法律知識學習和專題培訓,不斷提高公務員運用法律手段解決問題的能力,堅持和完善法律知識考試考核制度,將公務員依法辦事情況作為公務員任職晉升的重要依據。
對國有企業的要求。加強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和與企業生產經營相關的法律法規宣傳教育,進一步增強企業經營管理人員誠信守法、依法經營、依法辦事觀念。把法制培訓納入國有企業領導人員培訓內容,把依法決策、依法經營、依法管理情況作為考核企業領導人員的重要內容。在省屬企業逐步建立總法律顧問制度基礎上,進一步推進總法律顧問制度建設,加強對總法律顧問的使用和管理。在建立健全省屬企業法律事務機構基礎上,推進國有企業法律事務機構建設,進一步發揮法律風險防范機制在企業改革發展中的作用。深化企業職工法制宣傳教育,提高職工參與法制教育的積極性和遵紀守法的自覺性,切實把法律知識運用到本職工作中。
各級國資監管機構公務員、國有企業中層以上經營管理人員每年集中學法時間不能少于 40學時。要采取有效措施,切實保障國有企業普通員工的學法時間。
四、工作步驟和安排
“六五” 法制宣傳教育規劃從 2011年開始實施,到 2015年結束。分為3個階段:
(一)宣傳發動階段。2011年,各級國資監管機構、各國有企業根據本規劃,結合本單位、本企業實際,研究制定五年法制宣傳教育規劃或實施意見,做好宣傳、發動和組織工作,保證法制宣傳教育工作順利開展。
(二)組織實施階段。2011年至 2015年,各級國資監管機構、各國有企業要依據規劃確定的目標任務和要求,結合實際,制定年度工作計劃,認真組織實施,確保規劃全面貫徹落實。組織分期分批輪訓。組織法制宣傳教育工作年度總結和經驗交流。2013年開展中期檢查督導和表彰。
(三)檢查驗收階段。2015年,由省國資委法制宣傳教育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根據省法制宣傳教育領導小組辦公室的具體要求,制定驗收標準,組織對全省國資委系統“六五”法制宣傳教育規劃實施情況進行總結驗收,對先進單位和先進個人進行表彰。
五、組織領導和保障
(一)成立機構
省國資委成立“六五”法制宣傳教育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委綜合法規處。省國資委“六五”法制宣傳教育工作領導小組及辦公室是全省國資委系統法制宣傳教育工作的領導機構,負責對各市國資委(辦)和省屬企業的法制宣傳教育工作進行指導、協調、督促、檢查和考核驗收;根據省法制宣傳教育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的要求,宣傳推廣各單位、各企業法制宣傳教育工作經驗;培訓全省國資委系統法制宣傳教育相關工作人員等。
各市國資委(辦)在市法制宣傳教育工作領導機構的指導下,按照省國資委法制宣傳教育工作領導小組要求,成立“六五”法制宣傳教育工作領導機構和工作機構,負責規劃、協調、組織本機關和所屬國有企業的法制宣傳教育工作。各省屬企業和委直屬單位應當指定一名主要領導負責“六五”法制宣傳教育工作,成立法制宣傳教育工作領導機構和工作機構,負責本企業或本單位法制宣傳教育工作。
各市國資委(辦)、各省屬企業和委直屬單位要高度重視法制宣傳教育工作,切實加強領導,定期召開會議,定期聽取匯報,定期開展督察。要重視和加強領導小組辦公室的建設,充分發揮其組織、協調作用。
(二)抓好隊伍建設
大力培養專兼職相結合的法制宣傳教育隊伍,建立健全定期培訓和管理制度。加強專職法制宣傳教育工作者的培訓,定期就重點法律知識對法制工作人員和法律顧問人員開展培訓,提高其業務素質和組織指導的能力。注意調選政治素質好、專業水平高的法務人才充實專職法制宣傳教育隊伍。推進普法志愿者等兼職法制宣傳教育隊伍建設。
(三)建立健全考核評價體系
建立考核評估指標體系,不斷完善考核評估機制,靈活采用定期考核和不定期考核相結合、綜合考核和專項考核相結合、階段性檢查和專項督查相結合等考核形式,全面評估、客觀衡量法制宣傳教育工作成效。建立健全獎懲機制,表揚和獎勵先進,督促落后。
(四)落實經費保障
各單位、各企業要將法制宣傳教育工作經費納入預算,做到“專款專用”。要充分考慮法制宣傳教育工作的實際需求,建立動態增長機制,增加基數,加大投入,確保法制宣傳教育工作有效運轉。
(五)加強溝通協調
各市國資委(辦)、各省屬企業和委直屬單位要確定法制宣傳教育工作聯絡員,明確職責和任務,及時將“六五”法制宣傳教育機構設置、五年規劃、年度計劃、工作進展情況及聯絡員名單,報省國資委法制宣傳教育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省國資委法制宣傳教育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要適時組織召開法制宣傳教育工作會議,加強交流、溝通和協調,開展督導檢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