鹽為百味之首,涉及千家萬戶,關系國計民生。我省鹽業體制改革實施方案明確,從2017年1月1日起,取消食鹽準運證,放開食鹽生產批發區域限制,放開所有鹽產品價格。改革對百姓生活、食鹽安全監管、行業企業影響如何?記者近日走訪各地,了解食鹽市場情況,采訪了有關部門和鹽業企業。
價格有沒有上漲?
——“目前各地鹽價穩定、供應充足,市場秩序良好”
1月20日,在位于銅陵市天門鎮董店街道的鎮東商店,消費者像往常一樣挑選食鹽。“品種隔半年或一年換一次,每個品種的零售價已經有好幾年沒變過了。 ”當地居民汪友枝說。特制食鹽,500克,零售價2元;自然晶鹽,400克,零售價2元;海藻加碘鹽,360克,零售價2.5元,各類食鹽包裝袋上均印有“安徽省鹽業總公司專營”字樣。這是記者近日走訪合肥、宿州、銅陵等地常見的三種食鹽產品的情況。走訪所到之處,無論城市或鄉村,無論是大超市還是路邊小店,食鹽供應正常,零售價與包裝上的指導價基本相符。
“從各方面調度情況看,目前全省各地鹽價穩定,供應充足,食鹽市場秩序總體良好。 ”省經信委消費品處處長王金瑞說。我省明確,從2017年1月1日開始,放開食鹽以及所有鹽產品價格,即放開食鹽出廠、批發和零售價格,由企業根據生產經營成本、食鹽品質、市場供求狀況等因素自主確定。同時要求價格管理部門加強對食鹽零售價格的市場監測,特殊情況下可依法采取價格干預或其他緊急措施,防止普通食鹽價格異常波動。
“食鹽價格放開后,批發價還降了。 ”1月11日,合肥某農產品配送企業負責人崔曉鋒告訴記者,所需的食鹽依舊從鹽業公司購買、鹽業公司送貨上門,某一同樣品種和同等重量的小包裝食鹽,以前50袋/箱、批發價92元,每袋均價1.84元;現在40袋/箱、批發價45元,每袋均價不到1.2元。
“各級鹽業公司主動下調批發價,一方面是由市場決定,另一方面是因為以前的食鹽價格中含有市場監管費用。改革后,這個監管費用由政府財政支出,因而從鹽價中剔除了。 ”省鹽務管理局鹽政法規處處長方吉斌說。
食鹽價格放開,以后價格由市場決定,今后鹽價會怎么走?走訪中,多位業內人士認為,價格放開初期,因為市場競爭,會出現鹽價下降的現象。但從長期看,鹽價會跟其他多數商品價格一樣,呈現平穩或溫和上漲態勢。
“以往,食鹽上超市貨架沒有渠道費用。今后,隨著競爭的激烈,不同批發企業爭搶渠道就會產生費用,銷售成本就會被抬高,最終會轉嫁到產品價格上。 ”方吉斌說。
安全問題誰來管?
——“過渡期保持現有監管體制不變,食鹽安全監管只能加強、不能削弱”
“安全大于天,相比價格,我們更關注食鹽是否是從正規渠道來的。不明來路的,我們決不會買。 ”崔曉鋒說。
多年來,我省鹽行業管理與全國大部分省份一樣,實行的是政企合一模式。省鹽務管理局與省鹽業總公司兩塊牌子、一套機構。此次鹽改,取消食鹽準運證,放開食鹽生產批發區域限制。食鹽安全誰來管,監管會不會因此而削弱?
“我省強調,在新的食鹽安全監管體制未建立之前,保持現有的專業化監管體制不變,食鹽安全監管工作只能加強、不能削弱。 ”王金瑞介紹,在改革過渡期,各級政府對本轄區食鹽市場監管負責。改革后,各級經信委是鹽業主管機構,負責食鹽專營工作;推進政企分開,將省鹽務局從省鹽業公司剝離;創造條件,將食鹽質量安全管理與監督職能移交食品藥品監管部門或市場監管部門負責。
據悉,目前,少數不法者制販假鹽,少數制鹽企業打著各種旗號,在我省各市縣發展食鹽批發代理商,將食鹽委托給沒有食鹽批發資質的企業或個體經營戶代理銷售。這已經觸及鹽改的政策紅線,涉嫌違法行為受到了查處,涉嫌犯罪的已移交公安部門立案調查。
“我省明確,完善食鹽定點生產制度和批發環節專營制度,實行‘兩個只減不增’,即以現有食鹽定點生產企業和食鹽批發企業為基數,不再核準新增食鹽定點生產企業和食鹽批發企業,其他各類商品流通企業不得從事食鹽批發。”方吉斌說,“省鹽業管理局將繼續聯合有關部門加強打擊制販假鹽等違法犯罪活動。消費者要提高安全意識,從正規渠道購買食鹽。 ”
為嚴防工業鹽、飼料添加劑氯化鈉等流入食鹽市場,我省要求,制定工業鹽管理辦法,切實加強督促檢查和責任追究;工業鹽、飼料添加劑氯化鈉生產企業,應建立、保存完整的生產和銷售記錄。
“為有效應對重大自然災害等極端情況,我省已提出,建立由政府儲備和企業社會責任儲備組成的全社會食鹽儲備體系,確保自然災害和突發事件發生時食鹽和原碘的安全供應。 ”王金瑞說。
對鹽企有何影響?
——“倒逼行業轉型升級,消費者可選擇的食鹽品種會越來越豐富”
此次改革明確,允許食鹽定點生產企業進入流通和銷售領域,以自有品牌開展跨區域經營,實現產銷一體;允許食鹽批發企業開展跨區域經營,省級食鹽批發企業可開展跨省經營。這對我省鹽業生產企業、批發企業來說有何影響?
中鹽安徽潤華鹽業發展有限公司是我省兩家鹽業生產企業之一,同時也是我省首家從事營養鹽系列產品開發的專業機構。企業主攻中高端食鹽市場,目前已打開部分外地市場銷路;正積極優化產品結構,計劃推出20元/500克的高品質食鹽。
“鹽改有利于生產企業做大做強做優。 ”記者1月11日采訪中鹽安徽潤華鹽業發展有限公司董事長伍柒華時,他表示,改革前,食鹽生產企業須按照國家分配的計劃組織生產,給多少計劃,企業就生產多少;改革后,企業有了更多的自主權。企業將積極采用新技術、新工藝、新配方,開發新產品,壯大安徽品種鹽市場,滿足省內外不同層次消費者的需求。
目前,我省省級食鹽批發企業就一家,即安徽省鹽業總公司,實行省、市、縣三級垂直管理,下轄二、三級公司86家。近年來,省鹽業總公司堅持食鹽專營條件下的市場化運作,全面實施“廚房工程”和“徽鹽連鎖放心工程”,積極培育企業核心競爭力。
“改革的目的在于鼓勵適度競爭,倒逼行業轉型升級,倒逼鹽業企業提升市場競爭力,為市場提供更高品質的食鹽。”王金瑞說。對消費者來說,今后在超市里看到的食鹽品種和品牌會越來越豐富。
省鹽改實施方案提出,加快全省國有鹽業企業公司制、股份制改革,建立現代企業制度。在保持國有食鹽批發企業國有控股的基礎上,推動現有食鹽定點生產、批發企業兼并重組,鼓勵通過投資入股、聯合投資、企業重組等方式引入社會資本,開展戰略合作和資源整合。支持鹽業企業通過資本市場或公開上市等方式融資,促進鹽業企業做大做強。
·鏈接·
堅持突出食鹽安全、釋放市場活力、注重統籌兼顧、依法治鹽的基本原則,以確保食鹽質量安全和穩定供給為核心,完善食鹽專營制度,推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創新管理方式,健全食鹽儲備,嚴格市場監管,建立公平競爭、監管到位的市場環境,增強我省鹽業企業市場競爭力,逐步形成適合我省鹽業發展的管理體制。
從2017年1月1日開始,取消食鹽準運證,放開食鹽生產批發區域限制,放開所有鹽產品價格。完善食鹽定點生產制度和批發環節專營制度,以現有食鹽定點生產企業和食鹽批發企業為基數,不再核準新增食鹽定點生產企業和食鹽批發企業,其他各類商品流通企業不得從事食鹽批發。加強企業產銷管理,省經濟和信息化委要牽頭制定工業鹽管理辦法,細化落實放開小工業鹽及鹽產品市場和價格、放開工業鹽運銷管制等要求,切實加強督促檢查和責任追究。
——摘自 《安徽省鹽業體制改革實施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