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月1日起,鹽業體制改革在全國正式生效。我國放開所有鹽產品價格,取消食鹽準運證,允許現有定點生產企業進入流通銷售領域,食鹽批發企業必須按國家規定開展跨區域經營。
今年1月4日,中國政府網公布了修訂后的《食鹽專營辦法》,明確規定食鹽仍實行國家專營制度,但價格可由經營者自定,取消食鹽產、運、銷等環節的計劃管理,取消食鹽產銷隔離、區域限制制度,堅持和完善食鹽定點生產、定點批發制度。
食鹽專營進入新時代,是不是意味著超市、集貿市場可以自由售鹽呢?3月1日,記者跟隨馬鞍山市鹽務局鹽政執法人員進行市場檢查,據了解,外省鹽可以進入馬鞍山市場,但必須持有批發許可證,同時必須按照相關規定經營。零售商購進食鹽時,要索取發票。
買酒搭送和網購平臺贈送
這些渠道進鹽都不合規
3月1日上午,馬鞍山市鹽務局鹽政執法人員對大北莊附近農貿市場、便利店、超市銷售的食鹽進行了檢查,并向經營戶宣傳新的《食鹽專營辦法》。檢查中,執法人員發現,大多數零售終端銷售的是市鹽業公司配送銷售的食鹽,但仍有少數零售商出售未按正規渠道進入馬鞍山的食鹽。
在佳山農貿市場一家店鋪內,執法人員發現,貨架上擺著兩包食鹽的包裝“有些陌生”。仔細一看,這兩包鹽是山東肥城一家鹽廠生產的精制鹽。店鋪老板說,這是去年下半年到南京進貨時,對方硬要搭給他兩盒鹽,沒有發票,他也沒看對方有沒有批發許可證。執法人員當場要求其將該鹽下架。
而在佳山農貿市場另一家干貨店內,執法人員發現了兩種外省鹽。一種也是山東肥城生產的,另一種是上海生產的。店老板介紹,這兩種鹽,一種是酒水批發商搭送的,還有一種是某網購平臺送的。由于該經營戶沒有食鹽的進貨發票,同樣,執法人員也當場要求將食鹽下架。
“不是說食鹽市場放開了嗎,外省鹽為什么還是不能賣呢?”執法檢查中,有經營戶提出疑問。
馬鞍山市鹽務局副局長王本琴解釋道,根據《食鹽專營辦法》以及國家發改委、工信部、省經信委、省鹽務局相關通知,食鹽跨區域經營必須依法依規,并不是隨心所欲,外省鹽進入馬鞍山,經銷企業須按上述規定履行相關手續,并按規定的方式開展經營。超市、集貿市場等零售商購進食鹽時,食鹽批發企業必須開具發票。“這也是為了保證食鹽安全,方便溯源查找。”
此外,食鹽批發企業可以開展食鹽電子商務,但應參照《網絡食品安全違法行為查處辦法》要求,將營業執照及其他資質證書正本掃描件置于電子商務網站首頁的醒目位置并標明銷售區域范圍。無食鹽批發許可資質的企業和個人不得開展食鹽電子商務。
零售價基本未變
合規渠道外省鹽已有六七種
據馬鞍山市鹽務局統計,2017年,馬鞍山市區銷售各種鹽7713噸,其中食鹽3302噸。去年鹽業體制改革后,食鹽的零售價基本沒變。
自2017年起,食鹽批發企業就被允許開展跨區域經營,到目前為止,馬鞍山市場上有沒有外省鹽呢?這段時間,記者走訪馬鞍山部分超市發現,該市鹽業公司配送的食鹽中,已經有外省鹽的蹤影,如產地為上海的莫頓牌加碘鹽,產地為格爾木的加碘顆粒鹽等。
據馬鞍山市鹽業公司副經理俞在玉介紹,從2017年下半年,不少品牌的外省鹽通過鹽業公司進入馬鞍山市場,種類多達六七種,如青海省的藏青鹽、天然湖鹽、山東省的精制海鹽、格爾木的加碘顆粒鹽等,極大地豐富了市民的生活需求。
然而,記者了解到,2017年,通過非鹽業公司渠道進入馬鞍山的外省鹽有近10家,均未按國家相關規定的方式開展跨區域經營,因此都不合規。經執法人員告知、勸導依然未改后,市鹽務局沒收了100余噸不合規的外省鹽。
記者王永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