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 阜陽市臨泉鹽業有限公司 閱讀次數: 發布時間:2024.09.24
根據經營工作需要,阜陽市臨泉鹽業有限公司擬將公司所屬位于臨泉縣范興集與紅星路交叉口倉庫對外招租。現就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資產基本情況及招租范圍
該處資產位于臨泉縣范興集與紅星路交叉口鹽業公司院內,出租房屋為1號倉庫,共計六層,含兩臺電梯。建筑面積約為5666.66平方。交通便利,倉庫適宜從事倉儲、經營、辦公等,現對外公開招租。
二、招租方式
堅持公開、公平、公正原則,實行有底價的方式競租,成立阜陽市臨泉鹽業公司資產競租招標小組,采取公開招標方式,根據各競租單位提供的報價,參考個人資質情況,原則上以最高租金的出價方取得租賃經營權。
三、租賃期限和招租底價
租賃期限為1年。招租底價為68萬元每年(整棟樓)也可分開按層出租,按照層數對應租金收取,以最高租金取得租賃經營權。
四、公示及報名時間
2024年9月25日-2024年10月4日。有意者請持有效證件,即日起至2024年10月4日18:00前到臨泉鹽業公司綜合管理部報名。
五、承租條件
1.承租人應是法人、社團組織或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且無違法或不良經營記錄。
2.承租方應按國家法律規定合法經營。
3.本次招租,競租人自行到現場勘驗。
六、承租人應當遵守下列規定
1.不得擅自改變出租房用途;
2.不得利用出租房屋進行賭博、吸毒販毒、賣淫嫖娼、制黃販黃、偽造證件、印刷非法出版物、制造銷售假冒偽劣商品、窩藏犯罪人員、窩藏和銷售贓物等違法犯罪行為;
3.不得利用出租房屋從事傳銷或變相傳銷、違法開辦診所、非法行醫和非法從事再生資源回收等違法活動;
4.不得利用出租房屋違法從事職業介紹、婚姻介紹、培訓以及房地產中介等活動;
5.不得利用出租房屋非法從事生產、儲藏、經營易燃、易爆、有毒、放射性等危險物品的活動。
6.租賃期內,出租房屋必須由承租人本人經營,未經出租方書面同意,不得以任何形式轉租、分租、出借租賃房屋;承租期間不得在場所內亂搭亂建,不得將場所分割給他人使用,否則視作違約。
7.租賃期內,承租人負責租賃房屋的日常安全管理工作并承擔租賃房屋發生的水、電、燃氣、通訊(網絡)、垃圾清運、物業管理、停車等相關費用。
8.合同期滿或終止時,承租人須將租賃房屋場所恢復原樣并且無條件交還給出租方。
七、租金年付,第一年租金在簽訂合同時一次性交清。
八、聯系人:高先生劉女士 聯系電話:13956759833 15755082862
地址:臨泉縣興業路319號盛華商貿倉庫院內
阜陽市臨泉鹽業有限公司
2024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