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網成都6月14日電(任重)近日,四川省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四川省鹽業監管體制改革方案》(下稱《方案》),理順管理體制,推進政企分開,調整食鹽監管職能,建立經濟和信息化部門負責鹽業行業管理、食品藥品監管部門負責食鹽安全市場監管、相關部門協調配合的鹽業監管新體系。
《方案》明確,將原省鹽務局承擔的鹽業行業管理職能,調整到省經濟和信息化委。省經濟和信息化委負責實施全省鹽業行業管理工作,承擔食鹽專營管理工作,組織編制鹽業發展規劃,制定、組織實施產業政策。
將原省鹽務局承擔的食鹽質量安全管理與監督職能,調整到省食品藥品監管局。省食品藥品監管局負責全省食鹽質量安全管理與監督執法。
全省鹽業主管機構和監管執法機構由省級以下垂直管理體制,調整為省、市、縣分級管理。撤銷各市(州)和縣(市、區)鹽政稽查處(所)。各市(州)和縣(市、區)經濟和信息化部門為當地鹽業主管部門,負責轄區內鹽業行業管理與食鹽專營管理工作;食品藥品監管部門負責當地的食鹽質量安全管理與監督執法。
省鹽業地質鉆井大隊交由省經濟和信息化委管理。
調整后,將保留四川省鹽務管理局牌子,在省經濟和信息化委掛牌,按程序報中央編辦審批。
現有執法人員按照“考調招錄一批、離崗待退一批、培訓轉崗一批、協商解除合同一批”進行分流安置。
《方案》要求,2017年6月30日前完成四川省鹽業監管體制改革方案審批工作。市、縣兩級人民政府負責編制本地區鹽業監管體制改革實施方案,建立鹽業體制改革協調機制,統籌解決改革所涉及的編制調整、經費來源、人員安置等事宜。各市(州)、縣(市、區)食鹽監管體制改革方案于2017年6月20日前報上一級人民政府審批,確保6月30日前印發實施。2017年底前完成職能移交、機構編制落實、人員分流方案制定等工作,實現政企分離。